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褒扬诚信者,揭露失信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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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04-3-31 15:15:0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应atuan朋友的要求,设立《褒扬诚信者,揭露失信者》。' \* U9 r, \' P; w# z
请各位朋友踊跃发帖,表扬诚信的厂家,揭露不守信用的厂家,以其让大家一起来监督,共同提高诚信的松香市场。) }0 r9 h: u) c9 Y5 {#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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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 楼主| 发表于 2004-3-31 15:16:00 | 只看该作者
请各位务必按实际说话,产生任何纠纷和影响与松香论坛、本人没有关系。1 X+ C! x5 v! Y5 N8 H& Z7 E
板凳
发表于 2004-3-31 20:32:00 | 只看该作者
[em06][em05][em05][em05]0 I4 W% Q: n( b9 p# }! b
既然我是倡导者,那我就应积极响应.: @$ e; h8 j1 r% ^$ ~; K! l6 G$ t
也许是我的幸运,我至今还未曾被失信所害,所以我只能公示以下二个守信的松香经营者,他们是:" D' u6 Z: c* f6 p2 p$ m! E
1、河南省林业厅林化公司;- \# a( T# @  r( R9 t
2、湖北省荆门市安团松香厂,法人代表:马厂长,联系电话:07248621288
9 ]! Q0 b/ R1 M
地板
发表于 2004-3-31 21:00:00 | 只看该作者
明显的"此地无银三百两"!
5#
发表于 2004-4-1 10:06:00 | 只看该作者
这是“唱戏给猴子看”,真的是“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”。希望版主多一些主见,少一些顺从,类似的讨论毫无意义,越少越好!
6#
发表于 2004-4-1 10:06:00 | 只看该作者
这是“唱戏给猴子看”,真的是“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”。希望版主多一些主见,少一些顺从,类似的讨论毫无意义,越少越好!
7#
发表于 2004-4-1 10:21:00 | 只看该作者
版主:不晓得你是这么想的.这种做法这么会不伤害到你呢.真是郁闷呀!!!# C$ S7 ?3 c# V+ r# \  u6 e2 F! j
你现在是帮着别人评价其他人或厂呀,小弟希望你慎之又慎呀!
4 _3 ~3 T. X& W% k- E我认同上家的说法,真的是此地无银300两呀.4 W" d/ J0 \# ]% R  i" m% j4 {
你着叫变相强制消费.
, u3 `) v4 k0 N2 M3 q' c5 D信誉好的话,不用宣扬也会名满天下的呀!!
" ^2 M5 W; n& q* P; K- `! [* J. `% Q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.请大家给予意见!!@!!
% M; D6 A- V' [: s" }& f
$ M% @' d& R; ~1 B7 s1 [) z
: i4 l5 A5 a6 ~: Q* g5 D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04-01 10:26:08编辑过]
( V( D: X! j% o
8#
发表于 2004-4-1 11:00:00 | 只看该作者
风尘男子:您别误解我的意思,我的意思是:希望版主撑好舵,不要让“松香论坛”被某些人利用。我还是同意满地金银的观点。只不过给版主提个醒罢了,我也希望“松香论坛”越办越好,而不是变成吵架,挖苦,贬低别人,抬高自己的舞台。
9#
发表于 2004-4-1 11:12:00 | 只看该作者
也是 版主。因为网络毕竟是虚拟的 大家彼此不知道身份,就算攻击了某人,被攻击的人也没地方找他,对些造成的后果又是不可估量的。因为话就像钉子,一钉下去就是一个洞,会造成无法抚平的伤痕。不过有一点肯定,注册的人肯定会比以前多的多,呵呵
" ~' M4 V# ?5 D0 o大家看完我这帖后不要再回复了吧 让它自动沉下去吧!& m! y% k+ G! ^
3 f3 z4 T9 i+ {* A; K, F
3 R# |; b( ?+ x  V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-04-01 11:15:34编辑过]
3 [- R0 u1 l1 t3 i- G- ?- u1 G
10#
发表于 2004-4-1 12:08:00 | 只看该作者
我认为版主的做法很好!既然本钱硬,为何不敢理直气壮地说我就守信。如果被骗过,为何不能给大家提个醒?我相信大家都是为了论坛能有所价值,所以说有问题就应该摆出来,让大家讨论,真金不怕火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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