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林英 女,1955年12月出生,助研。1982年1月东北林业大学林产化工专业毕业,1982年1月至今就职于吉林省林科院,从事科研工作。主要业绩:曾主持“在木松香生产中采用新溶剂的研究”的科研项目,并以“几种溶剂萃取明子木片中树脂物质的方法”为题,申报了发明专利,该发明在1999年第三届爱因斯坦世界发明博览会上荣获“国际金奖”。曾参加“羊肚菌栽培技术的研究”科研项目,该项目于1997年鉴定。1996年主持“白桦树皮的开发利用研究”科研项目,并于1999年12月通过鉴定。近年来,结合科研工作,先后主笔撰写论文十余篇,其中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主笔论文8篇,主译1篇,合作1篇。咨询项目:木材漂白或脱脂、木松香;树皮制胶粘剂。转让成果:几种溶剂萃取明子木片的方法、白桦树皮的开发利用研究。 : y1 o8 J) D 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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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实行经济扶持政策,促进生产发展。按照国家经委《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》精神,对于开展森林资源综合利用,应给予经济扶持的优惠政策,以调动生产积极性。凡是利用木材采伐、加工和抚育间伐剩余物(包括锯末、树皮、树叶、树根)等资源生产的工业产品,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条件的,各地税务部门可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产品税的照顾。对于质量达到同类产品标准,可以顶替进口的产品,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,可以实行“以产顶进”。为了鼓励生产出口产品,对于出口所创的外汇,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分成。对于某些微利而国家又需要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,建厂投资和技术改造资金由国家在当年基本建设计划中适当安排。! b9 v% x+ q' Z