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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高吸附性能木质定型颗粒活性炭生产技术 [打印本页]
作者: njwzh2000 时间: 2006-10-21 09:35
标题: 高吸附性能木质定型颗粒活性炭生产技术
本技术以木屑为原料,采用磷酸法,经过预处理后,添加高活性的粘结剂,成型,活化出来的颗粒活性炭即具有高的强度,又具有良好的吸附性能。既能生产出具有脱色能力的液体脱色用颗粒炭,也可生产出具有高丁烷工作容量的汽油回收炭。亚甲基兰吸附值可达16~17ml,A糖脱色率可达90%以上,丁烷工作容量12g/100ml以上,强度85%以上(柱状颗粒炭标准)。本技术也是本人的专利技术,是本人通过近5年的实验研究探索得到的专利技术产品,具体资料证明请到中国化工网专家技术栏活性炭组查证。如感兴趣,欢迎咨询。联系方法:TEL:13813815066,e-mail:njwzh2000@126.com,王志高。转让、合作均可。
作者: carbon2008 时间: 2006-10-21 13:49
木屑磷酸法生产高强度颗粒活性炭这方面最早的发明权在美国westvaco。我们也开展了几年的研究。这里面也有我们也有很多的发明,你申请这方面的专利不妥吧?
作者: carbon2008 时间: 2006-10-21 13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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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fc1943 时间: 2006-10-21 14:37
从法律上说,只要符合专利法,谁都可以申请,但同一技术,专利权只授予最早申请人,没有授权的专利申请,实际上与没有申请过一样,2楼大可不必担心。你的设备如确实符合专利条件,你还是去申请为好,现在还不晚。
作者: carbon2008 时间: 2006-10-21 14:47
申请专利必须公开自己的技术,也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。不过是向专利局捐点钱而已。谁有那么傻呀?人家躲到自己厂内使用专利技术,你有何办法呀?. f* e+ H, L/ |+ N; f2 }7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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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 U- T" g8 f4 i4 `8 I6 j. v% ]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-10-21 14:47:31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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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arbon2008 时间: 2006-10-21 14:58
吸附汽油的丁烷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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& B* U/ _# G! e8 a 丁烷工作容量 19.2 g/100 cm3: J8 P3 u4 {) Y5 g3 i8 z% s
丁烷活性 72.5 g/100 g
2 J* i9 J" u0 ^4 p5 {2 r; h" B, U 表观密度 0.30 g/cm35 i) ]4 h: \% p+ M
粒子密度 0.47 g/cm3% Q1 e3 o, J" L7 r) w! h5 k
大孔含量 12%9 X# d. A/ O0 s9 g6 G- c0 h
中孔含量 6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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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arbon2008 时间: 2006-10-21 15:09
上述指标是目前丁烷炭中指标最高的。它是靠一定的理论指导和手段实现的。改变工艺可以制成脱焦糖色很高的活性炭(110%),也可以制成对甲醛的吸附性能很高(大于55%)的活性炭,或对苯吸附很高(大于120%)的活性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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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y: A8 y' I/ H! t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-10-21 15:09:29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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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xp 时间: 2006-10-22 12:17
各位水平真的很高,但只是纸上谈兵。鑫森化工目前年产数千吨磷酸法木质车用炭才是真英雄。象BWC> 12g/100ml、强度85%的指标,本人6年前就已经达到,可当时国外、国内都已经有了专利,没想到6年后这种技术还有人可以申请专利。看样子这年头专家也挺掉价的。
作者: carbon2008 时间: 2006-10-22 1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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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njwzh2000 时间: 2006-10-22 14:34
carbon2008,你的炭能做到BWC达到19g/100ml的水平,确实不简单。但不知你的工艺如何?工业化了吗?据我所知,westvaco工业化的丁烷炭也只能做到15g/100ml的水平。但他们是用专有设备生产出来的。你的技术也在于设备,诚如你上述所讲。但我的工艺与你们不一样的地方,就是我不需要专有的设备,我只需在常规的磷酸法基础上调整一下工艺就能达到,工艺简单,容易操作,我实验室内也能做到15g/100ml左右,那是不加粘结剂的方法,但控制起来特别麻烦,工业化就较难实现。我现在通过改进工艺,不但使工艺容易实现,设备简单,而且还大大地降低了成本和投资,虽然性能上下降点,但容易实现,岂不更好?所以,也不要看不得别人的东西,各有特点。4 P) M1 s4 D- D
Kxp,我原以为鑫森化工是利用自己独立的技术产权作出来的产品,原来却也是外国人的技术,却也在这儿装着一副伪君子相,可笑可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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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K" b6 v& a- o' M8 L& U, m @! J c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-10-22 14:45:05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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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qftkt 时间: 2006-10-22 16:18
请问楼上各位,应该怎么测丁烷值呢?
作者: njwzh2000 时间: 2006-10-23 08:35
可按照美国标准:ASTM中的D 5228-92方法
作者: qftkt 时间: 2006-10-23 13:30
能具体的说一下吗?或是给一个链接。
作者: carbon2008 时间: 2006-10-23 15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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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xp 时间: 2006-10-23 16:25
首先,我要申明我并不是鑫森化工的人,也和鑫森化工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的关联。我只不过说出一些真相,没想到二位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。对不起啦!
# Q! ^2 ?; k( j3 q Carbon2008,我发现您有二个特点,一是喜欢教训别人;二是喜欢信口开河。现举例说明如下,不当之处请指正。1)您说你们专用设备发明出来,是美国没有的。我想问一下您访问考察过westvaco的工厂吗?如果没有考察过,您说美国没有的依据是什么?2)您说BWC19.2 g/100ml是丁烷炭中指标最高的,言外之意就是世上没有更高的了。可您知道westvaco的实验室水平的产品中BWC 达到多少吗?鑫森化工实验室水平的产品中BWC 达到多少吗?您不是教育王工不要做井底之蛙,怎么轮到自己就忘了?3)鑫森化工在木质车用炭上拥有完全、自主的知识产权,不仅没有花一分钱引进国外技术,相反得到了国外的投资,这就是科技创新的力量。您说鑫森化工花钱引进美国的技术,不妨告诉大家您是听说的、还是您自己猜测的或出于其他什么原因?; e% A+ J2 b9 q1 ~6 L1 J5 O, b1 d
作者: qftkt 时间: 2006-10-23 18:14
那能否用成型活性炭代替颗粒活性炭呢?好像现在已经有成型的蜂窝炭了。
作者: njwzh2000 时间: 2006-10-24 08:43
carbon2008和kxp:既然您们的丁烷炭的水平做得如此高,怎么没听说到有如此高水平的工业化的产品出来?这个是我一直想不通的问题,好像在上述讨论中我也讲到过,但你们总是回避,能告诉我原因吗?就算是向两位高手请教了。
作者: kxp 时间: 2006-10-25 17:31
实验室研究的是机理与极限,而工业化产品的推出是根据市场。目前,900还在卖,1500尚不能成为主流品种,推出2000有何意义?一旦欧美如有新排放规制出台,2000随即就可面市。
作者: hfc1943 时间: 2006-10-25 22:33
据查,木屑磷酸活化造粒炭,美国westvaco公司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已申明专利,并实现工业生产,产品属不定型粒状,而且也输入我国,早期是900型,现在还有1100型。我国在前几年也有此方面的专利申请,其中也有福建鑫森公司的,但还没有查到授权(即批准)。
作者: hfc1943 时间: 2006-10-26 22:02
以下是引用carbon2008在2006-10-21 14:47:00的发言:$ y- ?" ^ V4 _) m
申请专利必须公开自己的技术,也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。不过是向专利局捐点钱而已。谁有那么傻呀?人家躲到自己厂内使用专利技术,你有何办法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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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{- X8 _& ~$ Z3 ?) r$ S; |$ B 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-10-21 14:47:31编辑过]
0 d/ B* n0 T: @9 b& o O看来这位先生对专利制度了解不够。你如有发明不申请专利,法律上就不能算是你发明的,如果别人掌握了该技术,将自己作为发明人去申请专利,发明者就成了人家的了,这难道不是保护作用?申请专利要向专利局交钱是事实,但这是确保专利实用性的主要手段,因为只有在生产中能用,能创造价值的技术才能卖钱,能卖钱的技术向专利局交钱才合算。你现有的技术,如果确实是你自己创造的、而且又具有专利性、可以在生产中发挥作用,我劝你还是去申请专利为好。公开了可以让人知道是你发明的,交专利局的钱远小于技术转让费,你也不会不合算,另一方面如别人大量、长期偷用你的技术也总有办法知道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
作者: kxp 时间: 2006-10-26 22:25
支持hfc1943观点。
作者: hfc1943 时间: 2006-10-27 22:21
须补充一点,有二个有关汽油炭的专利已获授权:一是果核壳磷酸活化制造高性能(不定型粒状)活性炭;二是木屑氯化锌活化成型制造车用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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